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申請啟動〈中山市石岐區岐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請示》(中山自然資報〔2023〕197號)已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若干指導意見(暫行)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3號)有關要求,原則同意你鎮啟動《中山市石岐區岐港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控規》)調整,調整后規劃成果命名為《岐江新城A單元(岐港)北外環路以北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報批成果以報批年份標明版次。
二、上述《控規》調整過程中,要充分核實用地功能調整地塊的權屬情況和片區公共服務設施情況,重新核算并高標準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道路系統。要做好與已出讓建設用地合同約定規劃條件的銜接,不得隨意改變用地性質、容積率等強制性規劃條件。
三、你局應盡快組織編制上述《控規》調整方案,在《控規》調整過程中不得占用基本農田,不減少總綠地規模,確保上述調整與我市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區三線”成果等相關規劃的銜接一致,在下階段做好過渡期內本次控規調整與現有空間規劃的一致性處理,確保規劃各項內容符合《中山市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與準則》的要求。
四、上述《控規》調整方案要進一步完善公共設施、市政設施、道路系統及綠地系統規劃,并按法定程序對調整后方案進行審查報批。報批材料中應當附具規劃地段利害關系人(含城建集團)意見及處理結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